各相关院系:
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签署的交换生协议,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1〕31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现将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2016级、2017级在籍本科生
2.可申报专业请见附件1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思想进步,政治表现好;
2.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综合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且无不及格成绩;
3.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4.身心健康,能保证完成学业;
5.符合出境留学人员政审条件;
6.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个人其他费用支出;
三、可报名台湾高校及名额
1.台湾中央大学 2人
2.台湾暨南国际大学 3人
3.中原大学 2人
4.元智大学 2人
5.中国文化大学 2人
6.铭传大学 3人
四、交换学习时间
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具体日期待定)
五、授课语言
普通话
六、相关费用
在交流学习期间须交纳我校学费,免境外交流学校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往返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
七、选拔办法
由学生本人报名,院系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进行初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和汇总表(附件3)于10月31日16:3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校国际处(主楼714室)王老师处。学校汇总后,将国际处会同本科生院等相关管理部门视报名情况组织评审(内容涉及港澳台基本情况、时事动态、交换学习计划等内容,请提前准备),通过综合考核确定校际交流派送人选。
八、申请材料
1.《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项目选拔申请表》
2.成绩单
3.在读证明
4.个人中文履历
5.校际交流期间修读课程计划
九、注意事项
1.申请参与赴台交换项目的学生应慎重考虑实习、学分、双学位等因素的影响,确认没有冲突后方可报名。一旦确定为推荐人选,不得随意中途退出。
2.赴台湾校际交流学生派送人选确定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统一安排学生出境留学事宜。
3.校际交流学生在台湾的学习结束后,返校继续后续学业。对于未经双方学校批准同意不按期返校或滞留不归者,双方学校均不为其办理任何学业证明材料,造成一些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校际交流期间修读课程计划》发生更改时与所在学院教务办协调确定并说明原因,并向本科生院重新提交变更后《校际交流期间修读课程计划》,擅自随意更改者,造成一些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十、咨询方式
1.项目内容、报名:国际处王老师
办公地点:主楼714室 联系电话:0451-82568266
E-mail:wangjing@hrbeu.edu.cn
2.本科生项目学籍、学分转化认定:学院教务办、本科生院冯老师
办公地点:主楼521室 联系电话:0451-82519242
E-mail: fengjiajuan@hrbeu.edu.cn
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校际交流项目信息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项目选拔申请表
3.校际交流期间修读课程计划
4._____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本科生校际交流汇总表
本科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2019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校际交流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项目选拔申请表.doc
附件4:_____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本科生校际交流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