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5年赴日本北见工业大学校际交流学生预备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4-10-17作者:文章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浏览:1510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日本高校签订的校际协议,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131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选派优秀本科生赴日本北见工业大学交换学习,现将选拔预备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2013级在籍本科生;

2.选拔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进步,政治表现好;

2.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综合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3.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4.身体健康,能保证完成学业;

5.符合出境留学人员政审条件;

6.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个人其他费用支出;

三、校际交流学校

日本北见工业大学;

四、交换学习时间

20154―20158

五、关于费用

免学费

北见工业大学奖学金6万日元(约合3420元人民币)

    宿舍费用和生活费用需要自己负担

    男生宿舍每月18600日元 (1060.2元人民币)

 女生宿舍每月10000日元(570元人民币)

 参考每月生活费60000日元3420元人民币)

 *以上日元汇率按照中行2014109牌价5.7计算

六、推荐及选拔办法

由学生本人报名,院系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进行初选,并将推荐人选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项目选拔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在读证明、英语水平成绩证明)经由各院系教务办于1024日前报教务处对外交流与教学服务中心学校校际交流学生选拔小组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环节,通过综合考核、投票确定校际交流预备人选及排序。

六、其他事项

赴日本校际交流学生预备人选确定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安排学生出境留学事宜。

校际交流学生在日本的学习结束后,返校继续后续学业。校际交流学生在交流期间的学习成绩需达到《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修读课程计划表》规定的要求。交流学习期间交纳我校学费,免交境外大学的学费。

七、咨询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82568266, 杨宇宁老师(咨询北见工业大学有关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

1赴日本校际交换生选拔情况一览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项目选拔申请表

3.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