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签订的校际协议,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2级、2013级相关专业在籍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进步,政治表现好; 2、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综合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无不及格成绩; 3、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4、身体健康,能保证完成学业; 5、符合出国境留学人员政审条件; 6、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个人其他费用支出。 7、英语能力强者优先考虑。 三、校际交流学校及名额 1、台湾清华大学 2名 2、昆山科技大学 2名 3、中国文化大学 2名 4、台湾海洋大学 1名 5、铭传大学 3名 6、义守大学 5名 7、台湾勤益科技大学 2名 8、南台科技大学 2名 四、交换学习时间 2015年2月―2015年7月 五、推荐及选拔办法 由学生本人参考台湾高校校际交流项目介绍(附件)选择适合的学校和专业,向院系教务办提出申请,院系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进行初选,并将通过初选的推荐人选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备忘录》和《本科生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由学校“校际交流学生选拔小组”通过综合考核、投票确定校际交流预备人选及排序,并在校内公示三天。 请各相关院系在10月24日17:00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备忘录》和《本科生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本科教学服务中心,逾期不报则视为无人申请。 选拔赴台湾校际交流学生工作咨询电话: 国际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82518267 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 82568533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