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1〕31号)及我校与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换生协议”,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2010级和2011级相关专业中选派成绩突出的本科生赴马来西亚留学,现将选拔预备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报名截止日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访学时间: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2014年2月至2014年6月。(根据马来西亚下签证的时间再确定) 交换生待遇:本项目可为申请人提供免学费、免住宿费的优惠条件。 交换生自理费用:往返国际机票,学生申请、反签信、签证及学生保险费,学生在马来西亚的生活费用。 二、选拔条件 1.2010级、2011级本科生; 2.在人文学院、经管学院、外语系、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开设专业中选拔; 3.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综合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必须无不及格成绩; 4.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5.满足国外合作院校的入学要求; 6.有一定的经济条件; 7.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水平。 三、推荐及选拔办法 由学生本人报名,院系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进行初选,并将推荐人选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项目选拔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及在读证明)于 四、其它事项 校际交流学生预备人选确定后,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安排学生出国留学事宜。 校际交换学生在马来西亚的学习结束后,返校继续后续学业。校际交换学生在马来亚大学最多可以选修12学分的课程并获得相应成绩,回国后持马来亚大学的成绩单整体替换交流期间我校对应学期的必修课程学分,其他课程学分在毕业前应达到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在外学习期间,获得学分不足12学分者,需在返校后按照1:2的比例补修我校当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具体课程由学生所在院(系)指定。校际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须交纳我校学费。 通过院系推荐的学生需提前或尽快办理护照,并于 五、咨询方式 教务处对外交流与教学服务中心:8256853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事务办公室:主楼428室 8251841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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