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和研究生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破解关键技术难题,推进国际学术合作,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学校在2024年继续实施校派出国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2024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校派出国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选派身份:
1.申报教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申报学生须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优秀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时未修完规定学分或申请时为临近毕业年级的,学院派出时推荐时请重点考虑派出的可行性。原则上不接受四年级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或三年级以上的硕士研究生申请进行联合培养。
具体派出管理工作,需遵照学校关于研究生学籍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本项目学生受资助期间的助学金停发,回校后原则上补发。
(三)申请时应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四)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合格标准。对于外语未达标者,如系各教学科研单位急需派出的人员,可进行推荐,但必须在派出之前外语达标。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报名
申请人应将《哈尔滨工程大学校派出国项目学生申请表》(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校派出国项目教师申请表》(附件3)及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审核。
(二)教学科研单位推荐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根据学科建设中重点发展方向,综合考虑申请人条件及教学科研任务、培养需要、毕业时限等因素,明确出国任务,推荐合适人选,确保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有序进行和师生按期派出。
《哈尔滨工程大学校派出国项目学生申请表》/《哈尔滨工程大学校派出国项目教师申请表》中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推荐情况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请各单位于完成审批后将申请人的全部材料及《教学科研单位校派出国留学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主楼714室。附件5电子版请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2024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校派出国项目选派办法》以及教学科研单位申报情况,定期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选派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发展方向、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要求,开展有组织的校派选拔,做好项目发布、遴选、推荐工作,确保派出成效。
(二)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三)本年度校派出国项目第一次评审时间为5月份,第二次评审时间为9月份。
(四)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如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改派或延长资助期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由学校相关部门认定。派出期限内原则上只能改派一次,且改派院校限定在特定国别。
(五)请申报人员务必在报名前与访学单位充分沟通,并获得对方邀请函(电子版即可),提前准备外语考试或语言证明。
联系人:牛同利;黄秋实
联系电话:82588267
邮箱:niutongli@hrbeu.edu.cn; huangqiushi@hrbeu.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力资源处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8日